河南省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下达
各省辖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局,郑州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漯河市畜牧局,省直有关单位:
省财政已将2025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下达给你们(豫财农水〔2025〕12号),为指导项目实施,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做实做细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勇争先,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朝着建设农业强省目标扎实迈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河南篇章提供坚实支撑。要切实承担起财政支农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财政支农政策有效落实。按照本通知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特别要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鼓励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各地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备案。
二是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不得跨专项整合资金,不得超出任务范围安排资金,不得将省财政资金直接切块用于地方性政策任务。安排给4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资金,可按照河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印发的《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豫财农综〔2021〕8号)和《<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豫财农综〔2023〕38号)执行。鼓励各地按规定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统筹。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将依据下达各地绩效目标,对农业产业发展资金、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省财政厅在省农业农村厅绩效评价的基础上适时开展财政再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对享受补助政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管理。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确保省委、省政府强农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报告。项目实施总结请于2026年1月31日前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主管业务处室,按要求报送有关基础数据。各地要确保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有关数据材料报送情况纳入相关资金的绩效评价范围。
附件:
1.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2. 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3. 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4月3日
附件1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种业发展、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畜牧业发展支出、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监管、农业市场及信息化、金融支农等方面工作。
一、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坚持开拓创新、公平公正、优机优补、严惩违规,支持广大农民群众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农机研产推用全链协同,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以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为着力点,聚焦机播(机插)增产和机收减损,重点支持高性能播种机、智能高速插秧机、大型智能高端联合收获机械等有助于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急需、农机装备补短板、农业其他领域发展急需,以及事关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推进补贴全流程线上办理,提高补贴办理便利性,确保及时兑付。
二、种业发展
(一)农作物新品种试验审定和示范展示。支持各主要农作物试验审定,新品种展示示范,种子风险储备金。
(二)地方优良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利用。对列入省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畜禽品种进行保护,对濒危地方品种实施重点保护,主要支持保种场(区、户)提升设施设备水平、扩大种群数量、强化饲养管理等。开展地方畜禽品种选育、种质评估及相关技术推广,开展种畜测定和遗传评估。
(三)农业良种联合攻关。聚焦我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需求,以市场为导向,支持优势种业企业联合优势育种创新团队开展良种联合攻关,以深化企科合作机制创新为重点,开展优异新种质创制、新品种选育推广、畜禽核心育种群选育等,加快提升种业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选育和产业化应用。
三、农业产业融合发展
(一)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提升主导产业生产基地,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冷库等产品储藏和流通设施;支持技术引进、研发和推广,提高产业园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支持产品质量体系建设;支持品牌培育、宣传和推广,提升品牌的溢价能力;支持建设开放式交易平台等。
(二)先导区宜居宜业发展项目。支持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先导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重点培育1-2个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品牌价值,加强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三)乡村富民产业发展。支持建设乡村富民产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及时掌握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生产经营、联农带农情况,为乡村富民产业政策决策、项目安排提供数据支撑,促进企业精准对接。支持创建省科技创新联合体。支持开展乡村富民产业培训、乡村富民产业年度评选活动、选树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典型等。支持开展乡村富民产业项目课题研究。
四、畜牧业发展支出
(一)开展奶牛单产提升行动。支持完善良种繁育体系,开展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奶牛品种登记和遗传评估;支持粗饲料研发推广,加大本地粗饲料推广应用;开展奶牛单产提升效果评估。
(二)推动奶业融合发展。支持乳品企业与社会化牧场建立稳定购销关系,深化购销利益联结;支持牧场依靠自有奶源发展养加一体化;开展生鲜乳购销质量第三方检测,维护购销秩序。
(三)探索开展生鲜牛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
五、农业技术推广
(一)粮食作物农艺农机融合高产高效技术集成与推广。主要支持粮食作物绿色高产高效集成栽培技术模式示范推广,支持开展苗情调查,小麦优质高效集成技术,玉米、优质高蛋白大豆、红薯高产高效集成技术、优质水稻高产高效栽培模式,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谷子等小宗粮豆集成技术等试验示范与推广,农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点建设,以及播种机产品质量调查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
(二)经济作物技术推广。支持经济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推广名优特新品种、优质专用品种和绿色高产高效技术集成试验示范。
(三)粮食单产提升综合试验示范。支持开展试验示范田建设、技术指导服务等。
(四)农业机械化提升。支持开展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安全监管能力提升。提升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应急作业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提高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能力。更新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提升监管能力,农机机车挂牌完成数100%。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监管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品牌农产品监管。
支持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支持基层胶体金速测技术普及推广及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农业农村标准化制(修)订、宣贯和跟踪评估。开展品牌农产品监督管理、技术服务。
(二)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体系应用。支持动物标识、检疫证章标志等追溯体系建设基础物资采购。
(三)动物指定通道运行经费。
七、农业市场及信息化
支持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支持全省信息化升级改造和运营维护;支持参加全国农业行业博览会,举办农民丰收节,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市场推广,农业农村设计与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