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及会士候选人提名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
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2025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团队。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项目团队。
三、提名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每个提名单位(或专家)每个类别提名不超过1项;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个类别最多可提名2项。项目按提名等级进行评审,请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合理选择提名奖励等级。
(一)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 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 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申报要求
1. 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将作为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的重要标准。
2. 所有申报项目(含基础研究奖)须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拟报一等奖项目申报前须先经过中国化工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
3. 严禁一奖多报、内容重复申报。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同级别其他奖项;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参加本奖项不同类别的评审;往年已获同类别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 2025年6月20日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
(1)网上材料提交:使用个人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系统(https://pap.ciesc.cn/)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导出申报书并签章上传后正式提交。填写内容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2)。
(2)纸质材料报送: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1份(完成单位、完成人、提名单位或专家均应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字)、附件材料1套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学会。(纸质材料报送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勿采用闪送、同城急送等需要即时收取的方式报送,以免材料丢失。)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邮政编码:100029)。
五、咨询电话
18618178199
附件:
中国化工学会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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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名2025年度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各位院士、会士、常务理事和有关单位:
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现启动2025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1. 在化工及其相关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和重要贡献,或对化工学科、中国化工学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可被提名为会士候选人。
2. 对化工领域做出贡献,且对中外化工领域的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化工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荐为外籍会士候选人。
3. 如果被提名的会士候选人连续两年未能当选会士,在随后1年停止被提名资格。
二、提名方式
1. 会士候选人采用提名制,不得自荐。
2. 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两院院士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提名。
3. 外籍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推荐。
4. 每个单位或专家每年可提名1名会士候选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年最多可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5年5月9日前使用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评审系统:https://pap.ciesc.cn/,按要求完成电子材料的填报,由工作单位和提名单位或提名人分别审核签字盖章后,上传提名书pdf扫描件、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须与电子材料保持一致,请双面打印、简单装订,于5月15日前邮寄至学会,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清单如下:
1.《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纸质原件2份、复印件3份。
2.《提名书》附件证明材料纸质件1套,包括:科技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实施情况证明材料;论文和著作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重大工程、重大科研任务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成果原件或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 被提名人须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主要成就和贡献等应为本人取得的创新研究成果及本人在团队科技创新成果中的创新性贡献。提名人、提名单位和被提名人所在单位要严把法律和社会道德关,全面综合考察被提名人学术水平和作风学风等情况,对被提名人材料中主要成就和贡献的真实性进行把关。
2. 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3. 所有上报的材料不再退回,请注意留底。
四、联系方式
学会联系人:王燕
电 话:010-64449479、15201580573
邮 箱:wangyan@ciesc.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18210419079,18911522009
邮 箱:wtt@zhongkefu.com.cn
附件:
附件2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提名书(2025年)(模版供参考)
附件2 中国化工学会外籍会士候选人提名书(2025年)(模版供参考)
中国化工学会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