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财政部答记者问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农业保险工作提出要求,强调农业保险一定要搞好,财政要支持农民参加保险,提出扩大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范围,要求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完善价格、补贴、保险“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2019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稻谷、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实施三大主粮生产成本和收入保险政策,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三大主粮保险前期工作成效明显。稻谷、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产量在我国粮食总产量中占比约九成,播种面积占比约八成。从2018—2020年开展试点,到2021—2023年正式实施并逐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已开展6年,在风险防范、承保理赔、农户接受度等方面均已较为成熟,在提升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推动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成效明显。
三是满足广大种粮农户实际需求。随着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快速发展,农户风险保障需求日益增长。从农户最关注的灾后赔偿看,与投保传统的物化成本保险相比,投保完全成本保险或种植收入保险的农户受灾后所获赔款大幅增加,种粮农户受益更明显。此前该政策在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实施,其他地区种粮农户期望享受同样政策的呼声很高。为回应关切,按照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从2024年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该政策。
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保障粮食安全是头等大事。农业保险为农户种粮保驾护航,发挥了“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有人说,我国农业保险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发展之路。请问当前及下一阶段发展农业保险,还有哪些政策值得期待?
一是研究制订综合性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把握发展方向,以惠及农户为根本目标,进一步明确农业保险发展目标。按照“中央发展大宗、地方发展特色”思路,合理规划农业保险发展优先顺序,保障好三大主粮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物资。加强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协同配合,引导承保机构提高基层服务能力,推动农业保险更好发挥支农惠农强农作用。优化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加强保险与应急管理机制统筹,发挥保险市场机制和杠杆撬动作用,减轻政府救灾压力。
二是推动提升保险服务质效,进一步提高种粮农户政策获得感。配合有关方面进一步明确理赔标准,规范查勘定损,优化赔付模式,加大科技赋能力度,合理预赔、能赔快赔。督促保险公司通俗易懂设计条款,提高农户金融素质和保险意识,提高农户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加强数据科技赋能,进一步夯实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基础。推动提高我国农业保险信息化水平,加强农业保险数据信息共享,为财政、农业农村、保险监管等有关部门以及承保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鼓励各地和承保机构探索先进技术手段,不断增强科技应用深度,夯实农业保险数据基础。
四是鼓励农业保险创新,进一步推动金融工具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稳步探索,发挥农业保险保单增信等方面功能,逐步提升与信贷、担保、期货等其他金融工具的融合度,实现政策协同。鼓励探索开发保障农产品生产的综合险种,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