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底前尿素、一铵、二铵及合成氨、黄磷等要完成改造或淘汰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 态 环 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国 家 能 源 局联合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 (2023年版)》。
小编带你划重点:

拓展重点领域范围
新增尿素等11个领域
结合工业重点领域产品能耗、规模体量、技术现状和改造潜力等,进一步拓展能效约束领域。
新增11个领域:乙二醇,尿素,钛白粉,聚氯乙烯,精对苯二甲酸,子午线轮胎,工业硅,卫生纸原纸、纸巾原纸,棉、化纤及混纺机织物,针织物、纱线,粘胶短纤维等11个领域,进一步扩大工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范围。
此前明确的25个重点领域:炼油、煤制焦炭、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酸二铵、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筑陶瓷、卫生陶瓷、炼铁、炼钢、铁合金冶炼、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电解铝等。

推动分类改造升级
新增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对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各地要明确改造升级和淘汰时限,制定年度改造和淘汰计划,引导企业有序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在规定时限内将能效改造升级到基准水平以上,对于不能按期改造完毕的项目进行淘汰。
新增的11个领域:原则上应在2026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此前明确的25个重点领域:原则上应在2025年底前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打出政策“组合拳”
《能效水平2023年版》提出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打出政策“组合拳”,加快企业改造升级步伐,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
一是强化能效监督考核。对符合《能效水平2023年版》适用范围的各类项目,加强项目能效指标的日常监测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环保监管执法约束作用,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推进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
二是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充分发挥绿色电价、财税等政策激励作用,用好用足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设备购置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好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是加强绿色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高质量金融服务,有效激发企业主体绿色低碳转型内生动力。
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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